交易安全如何保障 “零首付”“首付贷”购房,暗含了哪些套路?

栏目分类交易安全如何保障 “零首付”“首付贷”购房,暗含了哪些套路?

你的位置:房产电商平台 > 用户体验 >

交易安全如何保障 “零首付”“首付贷”购房,暗含了哪些套路?

发布日期:2025-02-08 06:55    点击次数:204

交易安全如何保障 “零首付”“首付贷”购房,暗含了哪些套路?

近日,郑州市房管局警示“零首付”“首付贷”购房风险,将对违法、造孽开展“零首付”“首付贷”销售商品房、提供“零首付”“首付贷”做事的房地产开采企业、房地产中介机构照章依规赐与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,吩咐干系部门照章处理。

(东方IC)

凭据住房和城乡配置部、中国东谈主民银行、原中国银监会集结印发的《对于递次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使命的告知》(建房〔2017〕215号)就明确严禁房地产开采企业、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提供购房首付融资、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行径,明确严禁个东谈主详细消耗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。

在此之前,山东金融监管局曾经于2024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称,近期“零首付”购房套路时有出现,此举不但加多购房者经济职守,况且躲闪诸多风险,领导大家擢升警惕。山东金融监管局并明确揭示了高评高贷、他方垫资、偷梁换柱等三种“零首付”套路。

山东金融监管局还例举了三种“零首付”购房“套路”形式,具体包括:

一是“他方垫资”。由房地产开采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事前垫付首付款,所谓的“零首付”仅仅变相将首付款进行“分期处理”,购房者需要在短期内向垫付资金方分期还款、支付利息与手续费等。

二是“高评高贷”。房屋卖方、中介机构等集结购房者作念高购房协议价钱,向银行贷出更多的款项来障翳首付款,购房者需支付中介做事费,承担更多税费。

三是“偷梁换柱”。挪用其他种类贷款款项支付首付款。购房者向银行央求消耗贷、装修贷等,或通过中介机构等将购房者“包装”成企业主、个体所在者向银行央求所在贷,所获贷款款项用于支付首付款、中介机构包装用度等,该经过持续陪同伪造过失交往布景、账户活水等违法操作,变成贷款期限错配,存在倒贷赓续风险。

山东金融监管局还示意,“零首付”购房并未本体照应购房者资金枯竭问题,反而可能加多购房资本。同期,银行机构发现首付款来源存在问题的,可能无法通过贷款央求或提前收回贷款,购房主谈主将濒临“房贷两失”风险,致使可能涉嫌诈欺贷款违法。